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各学院(部),部门: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现将签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衢州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统一发放)。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与本单位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衢州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

3.各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室房间,做好全覆盖、不留死角。

2.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实资处,另一份二级单位留存;二级单位与所属实验室负责人签订的责任书(二级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与实验人员签订的责任书(三级责任书),由各二级单位保存备查。

3.二级、三级责任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提供的参考模板(附件1、附件2)上进行修改并完成签订。

4.请在426日前完成各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衢州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提交实资处。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012387

 

附件1: 衢州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书(模板)

附件2:实验室人员安全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