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资处关于实施资产“实时报废”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7日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资源优势。在2022年下半年试行资产“实时报废”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实资处面向各部门开展资产“实时报废”工作,不再集中报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单件或批量体积小、符合报废标准的待报废资产,使用人或者部门资产管理员可直接线上将该资产“调拨”至“待报废库”同时完成实物资产交接,经部门负责人线上签批后即完成该资产的“报废”工作;对于单件体积较大不便移动的待报废资产,使用部门按程序向实资处提交报废申请,实资处适时向市财政局办理资产报废与核销程序。

所有待报废资产一经移交,将由实资处统一进行后续管理,实资处将根据待报废资产数量、场地容量等实际情况适时按程序提请市财政局进行资产报废与核销工作。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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