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促进学校实验室建设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8、2019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8、2019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组织
1.各学院(中心)安排专人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整理归档,完成项目自评验收,并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2.实资处于11月底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实地考察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
三、材料提交
《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与汇报PPT(每个项目控制在6分钟内)电子稿请于11月22日前发至实资处张彦钉钉。
附件:
1.附件1 2018、2019年中央(省)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一览表.xls
2.附件2 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