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复学返校前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1059次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相关工作要求以及48日全省开学返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复学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开学返校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各学院(中心)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为目标,在学生返校前,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废弃物安全,以及应急处置器材设施检查维护等五个方面。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多领域兼顾,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明确整改时间,确保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在复学前整改完毕,确保实验室能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

二、开展实验场所全面环境清洁消杀。复学返校前,各学院(中心)结合自身实验场所规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重点对人员较为集中的教学实验室等公共区域位置进行消杀,消杀过程请做好实验室内各类化学试剂、仪器设备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师生复学返校提供一个整洁卫生、安全放心的实验环境。

三、进行实验安全及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开学前后,各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返校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消毒等实验场所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场所内的实验安全与疫情防控安全。

四、落实开学后实验场所疫情防控举措,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实验前做好实验室环境评估,做好个人防护,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实验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空调确有需要开启需事先审批,使用时要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五、控制实验室人数,实施分批次开展实验,减少团队分组和互动交流,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实验过程中如果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教师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学生携带额温枪。

六、尽量减少使用公用实验设备、仪器、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条件的及时做好消毒或每次使用更换保鲜膜或佩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层。

七、实验教师要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实验教学内容和实施办法;提前1天制定学生进实验室计划,包括各批次人数与名单、实验起始时间等。

八、做好学生考勤,做好实验室使用情况、进出人员、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记录,发现缺课学生通过钉钉系统及时上报相关学院。

九、实验过程中,若有人员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刻终止实验,及时报告所在学院疫情防控联络员,按学校规定及时采取相关疫情防范处置工作。

十、实验室应急处置

1.实验室出现发热师生,同实验室师生佩戴口罩并在实验室等候,及时报告班主任、所在学院疫情联络员和医务室,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到医务室临时隔离点报告医务室人员进一步测温并询问流行病学史情况;同实验室人员临时隔离,待发热人员血清检测为阴性后方能解除。

2.有流行病学史相关人员,及时拨打120,联系定点医院救护车(市中医院或柯城区人民医院)来校接至医院检测,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3.没有有流行病学史相关人员,及时用学校或其它专车送至定点医院检测,学生必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陪同,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4.对共同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实验室师生发热参照衢州学院教室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应急处置流程图处置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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