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我校教科研实验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切实预防和坚决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现将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准备与相关工作要求做以下提醒。
一、压实安全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扎实做好实验室开学各项准备。
(二)严把准入关口,落实全员覆盖。确保新进师生、联合培养研究生、校外临时使用人员等所有首次进入实验室人员100%完成准入培训和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不培训、不准入,不合格、不进入”。
(三)开展专项培训,上好“安全第一课”。针对实验室原有人员,重点加强安全制度、设备操作、危险源管控及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强化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规范操作意识,认真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
各二级学院(中心)应在开学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要求,立即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排查范围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制度规程与标识信息
1.完善制度规程,确保合规有效。检查现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SOP(标准操作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及最新行业规范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涉化类各二级学院须于9月20日前印发本学院化学品管理制度(已印发的单位请对照现行法规要求进行核查,不符之处及时修订),并提交实资处备案。
2.对标新标新规,更新应急设施。严格对照9月1日起新施行的《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GB38144-2025),对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逐一检查,发现不合规项立即启动整改,确保达标。
3.核实安全信息,完善现场预案。检查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牌及室内应急预案,确保内容完整准确,重点核对联系人及方式、风险等级、危险源种类与对应防护措施,发现错漏立即更正。
4.规范警示标识,强化视觉提醒。检查各类警示标志标识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按规范张贴、是否齐全,以及张贴位置是否醒目有效。
(二)环境卫生与基础设施
1.整治环境卫生,消除死角隐患。全面清洁实验室地面、台面、门窗、设备表面、水槽等,清理卫生死角,有效避免滋生细菌和害虫。
2.测试通风系统,确保运行有效。开机测试实验室通风系统(尤其是通风橱、排风口)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有效。
3.排查管线安全,杜绝跑冒滴漏。逐一检查水、电、气线路及管路,重点排查老化、泄漏、破损等风险点。
4.清点消防器材,畅通安全通道。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喷淋、洗眼器等)是否完好、有效,确保配置到位,严禁被遮挡或挪作他用,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三)仪器设备与特种设备
1.调试停用设备,强化绩效管理。对假期停用的仪器设备逐一进行开机预热、调试和校准,确保其性能稳定、状态良好,坚决杜绝省平台入网大仪设备因假期未开机而被省厅通报。同时,强化大仪开放使用管理,积极将其纳入日常教学环节,切实提高大仪利用率。
2.检查防护装置,确保安全可靠。检查特种设备(如桁车、高压灭菌锅等)、辐射、强磁、激光、高转速、加热、高压大电流设备等高危险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光栅、急停、连锁等)是否功能可靠。
3.严管锂电气瓶,落实防护措施。重点检查锂电池、气瓶存放区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配备、现场使用规范和储存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4.加强维护保养,保障运行安全。全面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性能良好、运行安全状态。
(四)化学品与危废管理
1.清点试剂物品,确保标签完好。逐瓶清理和检查化学品,确认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无误,所有试剂柜张贴对应SDS。
2.检查存储状态,防范变质风险。检查在库化学品有无破瓶、渗漏、挥发、潮解、变质等异常情况。
3.严管重点物资,落实双人制度。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剧毒化学品符合“五双”管理,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易制爆及第一类易制毒双人双锁管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专人上锁管理,专柜存放、分类存储等)。
4.及时清理废液,规范处置流程。对过期化学品、无标签化学品、实验危废等,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处置,严禁在实验室大量囤积。
5.核查台账记录,确保账物相符。逐项核查化学品动态台账,确保账物一致、流向清晰。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各相关单位须组织开展全面安全自查自纠,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可直接导出)。所有排查出的隐患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实验室。此外,各相关单位应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强化绩效管理及开放共享方案》,以充分发挥大仪在日常教学科研中的作用。
2.专项抽查阶段(9月11日起)
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实验室进行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要求
1.9月10日(周四)前完成:
(1)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应急预案、操作规程、SOP、警示标志标识、试剂柜SDS粘贴等的补充与更正;
(2)将《大型仪器设备强化绩效管理及开放共享方案》提交实资处备案;
(3)提交《衢州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即可)。
2.9月20日(周一)前完成:
(1)涉化类各二级学院完成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印发工作,并提交实资处备案;
(2)所有不符合新版《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GB38144-2025)要求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整改到位。
(二)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稿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实验科(行政楼207室);电子稿请发方正超同志浙政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