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实验室人员工作积极性,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5年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列入学校建制的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科研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教师。
二、推荐名额
1.校级先进集体:每个学院(中心)限推荐1个。
2.校级先进个人:每个学院(中心)限推荐2个。
三、评选程序
1.先进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传动员;(2)学院(中心)推荐;(3)综合评议;(4)结果公示。
2.请各学院(中心)做好宣传动员和部门推荐工作,组织填写先进申报表。
3.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拟定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表彰;并确定省级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参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