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防范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文件的要求。学校于528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周兆忠带队,实资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开展了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场检查。


此次安全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项目表(2024年)》内容要求,逐条对标对表,重点从建立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规范使用高温、高压、加热、特种设备等方面开展本次检查。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各单位都比较重视实验室安全稳定,能自觉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工作,实验室整体安全防范和运行管理良好,但仍有少部分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实验室仍存在部分安全隐患。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周兆忠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杜绝侥幸心理,以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彻底对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开展一次全面的系统性排查,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切实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学校各项教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部门负责人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实验室安全不留死角。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