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根据《衢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衢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我校2019年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
列入考核范围的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附件3)。
2.考核分类
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采用分类记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
(1)公共教学类:包括大型仪器设备运行与管理(90分)、大学生创新活动和成果(10分)等二大部分。
(2)专业教学类:包括大型仪器设备运行与管理(85分)、教学成果(15分)等二大部分。
(3)科学研究类:包括大型仪器设备运行与管理(85分)、研究与技术成果(15分)等二大部分。
3. 材料要求
各学院(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对本部门所属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进行自评,认真准备佐证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含附件1、附件2、附件3)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 5月15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文档发实资处方正超钉钉,纸质材料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208办公室)。
附件
附件1:衢州学院2019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docx
附件2:衢州学院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表.xlsx
附件3:衢州学院拟纳入2019年实验室大仪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xls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