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排查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衢财资产【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设备固定资产清查及设备报废摸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资产清查
1. 清查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在账设备,具体账目见附件1。
2. 清查要求:
1). 要求所有设备标签完好,若有遗漏、缺失要及时补上;
2). 要求每台设备账、卡、物相符,因人员变动领用人调整的,要及时做好设备变更手续。
二、设备报废摸底
1. 报废对象:
1). 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确已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2). 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昂贵的仪器设备。
2.报废摸底要求:
1).填报《衢州学院固定资产资产设备报废摸底申报单》(见附件2);
2).单价1万元以上设备报废,需另附《衢州学院设备报废论证报告单》(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于2016年 6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稿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交至实验科(行政楼220),电子稿发至邓志伟OA, 联系电话:8015250。
四、其他
1. 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和处置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设备固定资产清查和我校设备报废的前期摸底统计工作。
2.本次摸底工作不作销账处理,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计财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审核、汇总及报批等程序后,再作报废设备核销的相关工作。
附件1:衢州学院在账设备清单
附件2:2016年衢州学院固定资产资产设备报废摸底申报单
附件3:衢州学院设备报废论证报告单
附件4:衢州学院设备清查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