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层级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4937次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1日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层级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规范管理,更好地迎接2016年本科合格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层级管理梳理工作。各二级学院(中心)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结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及财政专项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工作,对中心实验室及实验室分室进行梳理、更名与重组,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要以中心实验室(实验室分室)实体进行建设。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于4月20日前将本部门梳理后的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情况一览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行政楼122),电子稿通过OA系统发至信息员9邮箱,联系电话:8015250。
附件:1.《衢州学院现有中心实验室及实验室分室一览表》
         2.《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情况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