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3178次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8日
       为进一步增强应用特色,丰富办学内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就我校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的意义
       实验室建设是高校办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实验室可以更扎实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也可以为推进学科研究提供保障条件,并为实现产学研一体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奠定基础。加强实验室建设是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体现应用型办学特色的重要标志。
       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推进实验室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类实验室建设不平衡的现象较为突出;实验用房紧张趋势明确增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薄弱,进展迟缓;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实验师资队伍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发展后劲不足;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矛盾仍有不少,仪器设备共享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实验室开放程度等都还不高;与企业紧密结合的程度、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不够。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社会对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校企协同推进创新已摆到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此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校实验室尤其是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和运行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高校重点实验室之间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思维,全面扎实推进各类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的功能,尤其要注重发挥实验室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实验室建设的目标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全面加强实验室建设,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管理科学的实验室体系,为扎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供可靠保证。
      从学校的现有基础和发展要求看,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实验室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强化应用,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以基础实验能力培养为重点,继续推进公共基础、专业基础等实验平台、实验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各类实验平台(中心)的开放程度和共享水平;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重点,在全面加强各专业类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20年,建成校级重点实验室6~8个,省级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3个左右,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左右;以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为重点,大力推进学科类科技创新平台、校企共建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以科学规范为目标,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以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为目标,不断加强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实验设备配置水平适应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实验室现代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建设必须与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相协调,与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与生产一线相联系。实验室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以服务教学科研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正确分析公共与专业、理工与文管、一般与重点、新建与改善实验室的关系以及实验室在学科、功能、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制定布局科学、重点突出、功能集聚、特色鲜明的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应的子规划,并切实抓好实施。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
根据功能综合性强、资源利用率高、师生受益面广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及人力资源,加大实验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切实加强综合型、设计型、创新型及开放型实验项目的开设。加快建设一批管理理念领先、仪器设备先进、实验队伍综合能力强的高标准重点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室,使之成为人才培养、学科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3.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根据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的要求,促进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着力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校院二级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狠抓实验室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实验室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在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与共享率,全面提升实验室效益。
      四、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任务
      1.着力优化实验室建设模式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整合现有实验室,打破依据课程建设实验室的单一模式,强化资源集约配置,推进全校资源重组与共享,构建公共基础实验中心、专业基础实验中心、专业综合实验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实验室体系。
      2.大力推进重点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
以省、市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扎实推进汇集高端设备、高级人才的“学科实验中心”、“科技创新平台”等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高层次项目申报成功率的提高;推进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把危险系数大、投入成本高和台套数多的实验项目建设成虚拟仿真实验室。加大投入,加快人才引进,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高效益产出提供可靠的经费和制度保证。
     3.切实加强实验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熟练掌握现代实验技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是全面加强实验室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切实纠正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切实改变实验教学“从属”、“辅助”、“次要”的地位,着力营造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互交叉、彼此渗透、同步发展、统筹协调的氛围。
    (1)认真研制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实验室人员的岗位考核、绩效工资分配和人员配置提供依据。以满足需要、优化结构为原则,充实实验人员数量,提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人数比例。按规定要求配备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等的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考核上岗、执证上岗等工作。
    (2)健全任课教师进实验室教学和年轻教师进实验室锻炼制度。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凡有实验要求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实验室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新入编的年轻教师,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进实验室锻炼的时间。
    (3)大力推进实验技术开发、实验教具自制、实验教学改革等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提高实验教学人员的专业能力。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实验类项目立项评审活动,鼓励实验人员开展实验类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各二级学院须按1:1配套要求投入经费,为培育实验教学成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供保证。
    (4)建立优秀实验员、优秀实验成果评比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实验员、优秀实验成果评比,充分发挥优秀实验员、优秀实验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
    (5)建立实验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实验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各二级学院要把实验人员定期培训纳入教师定期培训体系。
    (6)本着合作共赢的宗旨,通过校企深度合作途径,吸引企业科研、技术人员指导、参与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参与学校的实验教学,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指导的应用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4.稳步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1)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教学部门要认真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校验和标定等工作。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前,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2)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条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在采购、运送、使用及废料、废渣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形成实验室准入制度;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形成“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的五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废弃物采用集中回收,集中处理。加强仪器设备操作管理,制定各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并形成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按规范合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备,形成实验室消防定期巡查制度。杜绝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实验室技术资料和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专门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归档、上墙工作。及时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保养等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人员状况和实验教学资料的年度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4)积极探索适合我校实际的实验室管理模式。按照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尽快建立基于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的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5.持续做好实验室条件建设
实验用房是开展各项实验的基础保证,设备处要及时会同后勤处等部门,摸清实验室用房缺口,结合学校现有房产状况和功能集聚的要求,做好实验室用房的协调工作,尽早制订新增实验用房计划。合理规划实验用房布局,最大可能地降低实验室之间、对其它教学活动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及时清理报废和报损设备。统筹规划实验室建设,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实验室项目建设,争取更多财政支持。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整合效益,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学校自主建设项目的投入,改善实验室软硬件条件,促进实验室建设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努力提高实验室综合效益。
      6.深化实验教学改革
     (1)加强实验教学环节,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切实抓好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建设,构建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
    (2)加强对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的实验教学、实验改革、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
    (3)规范实验课考核制度。到2015年,凡实验课时在30学时以上的课程均应单独设课。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均同理论教学一样设置独立学分,并独立考试,单独记分。未单独设课的实验也应进行考核,并按占课程学时的一定比例记入课程成绩总分。不能以实验报告代替考核,凡实验课考试不及格者均和理论课不合格者同样对待。
    (4)加大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力度。到2015年末,在开设的实验项目中,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学时占实验总学时的85%以上。
    (5)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机械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等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
    (6)健全实验室开放制度。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制度,明确开放实验室的种类、项目、时间和管理办法,从人、财、物等方面为实验室开放提供有效保障,使实验室开放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7)着力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库建设。鼓励和支持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到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采集实验教学资源,建立资源库,不断丰富和创新实验教学内容。设备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实验教学资源库建设评比。
      五、实验室建设的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证
成立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实验室的计划、经费、队伍、设备及维修、评估等项工作,并协调与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的设备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和后勤处等部门的关系。完善校院二级实验室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任实验中心主任,每个学院实验中心下设基础实验中心、专业(综合)实验中心等分中心,分中心实行实验室主任聘任制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2.建设经费保障
设立实验室技术开发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促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科学研究、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大型精密仪器的功能开发等;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的科学研究与探索,为实验技术人员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开发、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与实验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通过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服务能力等多种途径筹集实验室建设经费。各二级学院(中心)应根据本单位创收情况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实验室建设,特别是实验室后续内部建设。
在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凡利用实验室进行对外有偿服务的,应将其部分收入投入实验室建设。在对外合作过程中,合作方提供的专项资助应投入实验室建设。
      3.实验室规章制度系统化
及时更新和完善实验教师队伍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现实验室规范化管理。针对新形势下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特点与难点,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各学院(中心)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相关管理细则,注重教学、科研、实验各环节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系统化,不给问题留空间。要充分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使实验室管理真正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