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5548次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09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根据省教育厅〔2013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主要排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台账资料建设等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59日至515)。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类制度上墙及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有相关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检查阶段(516517)。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三)抽查阶段(521524)。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结束后,各部门要将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危化品、特种设备、实验实训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等。

(三)书面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于516前交至设备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行政楼219),联系电话:80152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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