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衢院设【2012】5号)

浏览:7456次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6日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工作文件:国家及教育部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与改革的文件和资料。
       2.实验室概况:工作人员情况及工作任务,实验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3.实验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课程及项目,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试或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预习报告及学生实验成绩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4.实验室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总账、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明细账,材料领用单,设备维修记录及报废情况、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装箱单、说明书、保修卡等。
      5.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会议记录,人员考核材料,人员晋升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工作人员变更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6.实验室经费使用记录: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申请立项报告,购买仪器设备的清单,仪器设备维修、实验室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7.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管理是实验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增强档案意识,及时收集档案资料,充实档案内容,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每学期末,实验管理人员做好本室档案汇总、整理及上报工作。
      2.档案管理应在学校综合档案室指导下,各分院(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院(中心)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学校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档案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归档。 
      4.实验室档案材料中属学校档案室建档的材料,由实验室集中统一上交档案室,其余材料归存于各实验室,各实验室要有专人保管。
      5.实验室档案管理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该公开或暂时不该公开的材料,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
      6.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