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浏览:6818次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6日

为保证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保持实验室设备和各项设施的完好,特制定本守则。

一、凡进入本校各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指导。

二、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实验室参加实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进入实验室要衣着整洁,不得随便串走和高声喧哗,不得打闹和吸烟,不准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实验桌上乱刻乱画。保持实验室安静和环境清洁整齐。

四、实验前必须进行认真预习,阅读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和操作步骤,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动用仪器进行实验。

五、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和过程,及时、真实记录数据和结果。

六、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中毒、触电、烧伤、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发生意外事故,要保持镇静,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七、必须爱护实验室的设施和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材料。不许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

八、实验结束后,必须按原位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搞好实验室卫生,经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提倡严谨科学的实验作风,培养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按时送交指导教师批阅。

十、因不遵守本校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损坏导致事故者,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