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扩大兄弟院校交流,经研究,现将开展实验教学中心介绍材料的收集工作。实验教学中心介绍材料需包含:1.中心概况、师资力量、中心成果等;2.下设的课程实验室、面向专业、承担的实验课程(开设的实验名称)等;3.各中心实验室相关图片4~6张。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结合“衢州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一览表”做好部署工作,于4月26日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行政楼218),电子稿通过OA发至信息员9,联系电话:80152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