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18] 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7-2018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集体:全校有正式建制的实验教学(分)中心。
2. 先进个人:在编实验室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全体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及专职实验教师等。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做好本部门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填写《衢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及《衢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重点突出先进事迹及先进性。相关纸质材料于2018年11月8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行政楼220),电子稿发朱光忠OA信箱。
附件: 1.衢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衢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